发布时间:2022-06-08 17:22:08 人气:5601
(文章来源: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)
江西省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经济“一号发展工程”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
各设区市人民政府,赣江新区管委会,省委有关部门,省直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全省发展和改革双“一号工程”推进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《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“一号发展工程”的意见》(赣发〔2022〕4号)要求,确保2022年工作实现有突破、见亮点、出成效,现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:
一、年度工作目标
确保实现全年数字经济规模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,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%左右。
——数字产业规模持续扩大。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突破8000亿元。物联网产业规模突破1800亿元。VR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规模突破800亿元。
——产业数字化转型再提速。企业上云数大幅提升,两化融合发展指数加快提升,打造200个数字化车间、智能工厂,工业互联网标识累计解析量力争达到4亿次。全省网络零售额突破2000亿元。
——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断增强。新建5G基站1.4万个以上,新增5G终端用户数突破2000万户,建成3个“千兆城市”,全省泛物联网连接数达到3000万,确保南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上半年全面投入运营。全省IPv6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达到40%,固定网络IPv6流量占比达到10%。
二、重点专项工作
(一)数字技术创新专项
牵头单位:省科技厅
配合单位: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
1.梳理发布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技术目录,争取立项支持30个以上科研攻关项目。
2.开展2022年电子信息类关键共性技术遴选工作。
3.出台物联网领域技术及数据接口标准、云平台密码应用地方标准。
4.争取国家级VR制造业创新中心落地。
5.推进南昌VR、鹰潭智慧、上饶大数据等数字经济领域特色科创城建设,支持上饶高铁试验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(大数据)。
6.组建数字经济领域省技术创新中心,培育15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。
7.推进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,实现5个以上百万级应用及一批50万级、10万级移动物联网应用。
8.力争新增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、独角兽(潜在)、瞪羚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。
9.推动中国信通院江西研究院、北航江西研究院、中国移动虚拟现实创新中心等平台做大做强。筹建信息安全创新联合体、智能计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、智慧金融技术创新战略联盟。
(二)数字产业赛道赶超专项
牵头单位:省工信厅
配合单位:省发改委
10.编制未来产业发展规划。
11.出台江西省“十四五”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。
12.深化与国内顶尖数字经济领域研究机构合作,选择2-3条重点赛道实现重点突破。
13.支持100个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发展,力争全年营业收入增长20%以上。
14.培育2022年数字经济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省级大数据示范企业。
15.编制移动智能终端、电子材料等产业投资指南。
16.组织开展电子信息产业对接活动。
(三)重大项目建设专项
牵头单位:省发改委
配合单位:省工信厅、省通信管理局
17.重点调度推进100个数字经济重点产业项目建设,力争全年完成650亿元投资以上。
18.继续强力实施“项目大会战”,实施新基建项目296个,确保今年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。
19.对数字经济重点产业项目和新基建项目,实行按月调度按季通报。及时梳理重大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,推动分权限、分层级帮助协调解决。
20.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投向,梳理申报一批条件成熟、符合投向的重大项目,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。
21.瞄准国家有利政策机遇及我省数字经济发展薄弱环节,积极谋划一批数字经济重点产业项目和新基建项目。
(四)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
牵头单位:省工信厅
配合单位:省发改委、省国资委、省通信管理局
22.以产业链链长制为抓手,分行业制定产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,分行业召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会。
23.实施国企“十百万”倍增工程,打造10个数字化示范企业,推动100个以上企业实施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升级改造,泛物联网连接数达100万以上。
24.出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、工业互联网强体提能、5G应用“扬帆”行动计划。
25.出台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,培育和认定第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。
26.制定数字开发区建设指导方案,培育和认定10个“数字开发区”标杆。
27.实施新一轮企业“上云上平台”提升行动,纵深推进智能制造升级工程。
28.升级园区智慧云平台,园区智慧云平台园区连通率达到98%以上,上线企业达到4万家。
29.推动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西分中心落地运营。
30.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融合度普查。
31.举办1-2场工业互联网现场会,宣传推广特色行业典型应用。
(五)“全景江西”建设专项
牵头单位:省发改委
配合单位:省工信厅、省科技厅
32.建立机会和产品清单发布机制,梳理形成两批“机会清单”和“产品清单”。
33.全年举办2次以上清单发布会、产品路演、项目签约、场景沙龙、供需对接会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活动。
34.实施应用场景“十百千”计划,全年遴选和推广10个左右应用场景示范区、60个左右示范项目。
35.启动创新应用实验室和未来场景实验室建设。
(六)招商引资工作专项
牵头单位:省商务厅
配合单位: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厅、省科技厅
36.省市联动开展数字经济专题招商活动。
37.落实省政府与阿里巴巴“十四五”深化战略合作协议,力争蜂鸟供应链全国总部项目、南昌县盒马新零售产业基地项目落地。
38.高水平办好2022年世界VR产业大会招商活动。
39.组织粤港澳大湾区电子信息专题推介活动。
40.举办江西国际移动物联网博览会。
(七)数字商务专项
牵头单位:省商务厅
41.出台推进数字商务发展实施意见。
42.推进30个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建设,培育2022年电子商务示范企业(数字商务)企业,认定2022年重点商贸物流园区(企业)及区域性物流中心。
43.推进5个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。
44.打造一批直播基地、新零售门店、智慧菜场等商业数字化场景。
45.组织开展数字商务领域资源、技术、产品、服务、人才等对接促进活动。
(八)数字文创和智慧旅游专项
牵头单位:省文旅厅
配合单位:省委宣传部、省科技厅
46.出台江西省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意见、推动数字文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。
47.开展省级文化和科技示范基地认定,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,重点支持数字文创企业发展。
48.提升南昌高新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、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发展能级。
49.推进“一部手机游江西”平台建设,升级江西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智慧监管平台系统。
50.开展智慧景区评定,培育10个智慧景区。
51.打造30个“5G+文化旅游”应用标杆。
(九)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专项
牵头单位:省委网信办、省农业农村厅
52.研究出台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工作指南,推进16个省级数字试点县建设。
53.组织召开全省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推进会,开展全省数字乡村建设优秀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。
54.实施江西智慧农业建设PPP项目攻坚行动,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、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。
55.实施省级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,完成20个省级以上数字乡村试点县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。
56.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和智慧农场建设,完成100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。
57.持续推进12316服务、农业社会化服务、土地流转、职业农民培训的在线化。
(十)智慧交通建设专项
牵头单位:省交通运输厅
58.制定2022年智慧交通示范应用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厅2022年信息化工作要点。
59.升级完善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、智慧交通政务管理与服务平台、智慧交通综合监管平台、智慧出行与物流信息服务平台,构建“一中心、三平台”智慧交通平台体系。
60.推进梨温智慧高速公路、信江智慧航道示范工程、智慧服务区等建设。
61.开展“互联网+货运物流”模式创新。
62.鼓励智慧出行平台发展,推行一站式交通出行信息服务。
(十一)智慧教育和数字技术(技能)人才教育专项
牵头单位:省教育厅
63.编制教育数字化工作方案。
64.制定全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数字技术(技能)人才培养计划,支持高校设置数字经济类学科专业和开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。
65.打造“赣教云”2.0,推动各类教育平台互联互通、应用协同,争取列入国家“互联网+教育”试点示范区。
66.推进智慧(数字)校园建设,创建智慧教育示范区。
67.启动“人人通”APP学习平台和省级数据中台建设,形成“人人通”APP学习平台前端受理、数据中台后端办理的服务新模式。
68.深化智慧作业应用,在全省3-9年级推广使用“智慧作业”应用。
69.建立激励与考核机制,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教学能力评价和绩效考核。
(十二)智慧医疗建设专项
牵头单位:省卫健委
70.编制医疗数字化工作方案。
71.支持智慧医院建设,提升互联网医院、远程医疗等便捷化智能化线上服务水平。搭建江西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和服务平台。
72.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,拓展完善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。
73.开展5G、VR+医疗健康服务试点,打造一批应用样板。
74.推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基层便民服务应用,开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应用。
75.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码规范应用,重点解决医疗健康服务“一院一卡、互不通用”问题。推动居民电子健康码替代医疗机构部就诊卡,拓展在诊疗服务、公共卫生服务等卫生健康领域应用。
76.推进“互联网+”医疗在线支付,完善“一站式”结算服务。
(十三)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
牵头单位:省委组织部、省人社厅
配合单位:省教育厅、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厅、省科技厅
77.制定实施数字经济领域人才专项政策。
78.实施新一批省‘双千计划’,开展‘才聚江西 智荟赣鄱’组团引才活动,力争引进、培养20名左右数字经济领域‘高精尖缺’人才,培养10个左右VR产业优秀人才团队。
79.开展赣籍数字经济人才回归专项行动,依托人才云平台建立赣籍数字经济人才数据平台和“人才画像”。
80.加强高层次人才产业园建设,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人才项目。
81.实施数字化转型产业人才“十百千万”培训行动,组建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。
82.将数字经济知识作为各级党校(行政学院)重要培训内容,提高领导干部专业能力、工作人员数字素养。
83.开展全省领导干部智联江西暨数字经济专题培训班,加强各级干部队伍的数字化能力提升。
84.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,优化升级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卡,探索建立贯通线上线下的“一站式”人才服务平台。
85.健全数字经济新业态灵活就业者社会保障、权益保障、职称评价等政策制度。
(十四)数字政务和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专项
牵头单位:省发改委、省政务服务办
86.“赣服通”5.0版上线运行,全面推行“前店后厂”模式,掌上可办比例达100%。拓展“赣政通”服务功能,日均活跃率突破30%。建设“赣通码”应用服务平台,拓展多码合一新场景。
87.实施省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程和政务云扩容工程,开展省直有关部门专网和自建云平台迁移行动,提升政务外网和云平台服务承载能力。
88.制定2022年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,实现供需对接清单完成率80%以上。升级改造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,充实完善高频数据共享库。
89.推进全省政务数据双向流动通道建设,力争实现回流省级数据超过1亿条。实施“数据回省”,丰富完善省级高频库和专题库。
90.开展省政务数据共享应用示范工作,举办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应用观摩会。举办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,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数据价值挖掘。
91.出台《江西省数据条例》,探索组建全省大数据交易市场。
(十五)数字营商环境工作专项
牵头单位:省发改委
配合单位: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司法厅、省工信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
92.启动数字经济领域地方立法工作。
93.设立江西省数字经济发展子基金。
94.实行“包容期”管理,对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实行2年的发展“包容期”。
95.加强反垄断、反不正当竞争监管,防止资本无序扩张。
96.推动数字经济创新产品和服务率先在政务领域应用。
97.推动能耗、碳排放指标向符合国家产业方向、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倾斜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“一号发展工程”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组织专门研究,形成工作专班,狠抓工作落实。省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,调度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,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,研究部署下步工作。
(二)形成工作合力。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计划和工作台账,根据工作进展情况,不断细化深化政策措施。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,并结合部门职能,不断创新举措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南昌市要出台创新引领区实施方案和九龙湖元宇宙试验区建设方案,赣州市、吉安市、上饶、鹰潭要制定创建数字经济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施方案,各省级数字经济集聚区要编制建设发展规划。
(三)强化考核激励。制定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,编制2022年度全省数字经济白皮书。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评价实施办法,在有关部门、市县、开发区等考核中增加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内容并设置考核比重。建立通报和奖惩机制,切实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